2020年深圳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通知
日期:2020-09-11 浏览: 193次
申报时间:2020年9月7日- 2020年10月12日
最高资助1000万元
一、申请内容
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对开展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,对其按规定支出的2019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,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在深圳(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)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(发证时间为2017-2019年),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(纳统年度为2019年)的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;
(二)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,应当建立内部研发机构,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科技统计报表;
(三)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,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2019年度加计扣除申报;
(四)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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